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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宣教格局与公民垃圾分类意识的培养学习关于(3)

来源:中国电力教育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5-0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的不足主要源于政府对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唯GDP 的政绩观在一些地方政府官员

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的不足主要源于政府对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唯GDP 的政绩观在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思想中根深蒂固。垃圾分类回收工作体系构建难度大、参与人员众多、监督实施困难,且政策执行成本高、短期收益低,这种投入显然不如GDP数字增长“划算”。尤其是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工作,更是短期内无法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需要持续性投入。因此地方政府多把经济发展放在战略首位,而对环境保护持“底线”策略。

三、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的国内外经验借鉴

从当前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体系比较完善的国家看,他们都非常重视垃圾分类意识的宣传教育,每个社区的新入住居民都会收到政府发放的垃圾分类说明书,同时政府还会定期将垃圾分类的具体说明和具体清运时间信息制成表格发放给居民。此外,这些国家还普遍重视垃圾分类教育,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配合,从小就教会孩子如何进行垃圾分类,树立他们的垃圾分类意识。日本的垃圾回收率居世界前列,他们构建了一个以公民参与为中心的多主体协同的即在公民参与的基础上,社区、民间组织、企业等多元力量共同参与和配合的垃圾处理机制。公民参与是这一机制的核心,多样化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是该机制得以实施的基础。日本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的主体多样化,涵盖了政府、社区、居民团体、企业、家庭、学校和志愿者等;宣传的内容多样化,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教育相结合,既宣传正确的垃圾分类方法,又批评不文明垃圾处理行为;宣传的方式多样化,形成了大众宣传、社会活动、专题宣传和环境教育四个大类相辅相成的宣传体系。正是这一由政府带头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的宣传教育体系让日本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能够做到系统而细致②吕维霞,杜娟.日本垃圾分类管理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1).。

从我国环境意识培养的成功案例看,我们也积累了丰富的宣传教育经验。譬如对水资源的保护,政府大力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通过宣传教育让公众参与到保护水资源的行动中。宣传活动方面,日常宣传活动与大型主题宣传相结合,在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都开展了集中性宣传。宣传载体多样,灵活使用海报、短视频、微电影、文艺表演等多种宣传载体将一些科普知识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传达给每位公民。宣传方式上,宣传标语深入人心,“水是生命之源”简洁明了地让人知晓水资源的重要性,“不要让世界的最后一滴水变成你的眼泪”让人在警醒中意识到保护水资源的紧迫性,“不要让水龙头再哭泣”巧妙地告知人们节约用水……公益广告制作精美,令人印象深刻,中央电视台播放的多支公益广告也十分受人欢迎。此外,在报纸上也形成了强大的宣传攻势,《人民日报》多次大篇幅刊载相关文章。

四、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的现实路径

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力,实现宣传教育统筹规划、落到实处。同时要创新宣传教育路径,善用全媒体与多主体,形成垃圾分类“大宣教”格局。最后,要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构筑全民环境教育体系。

(一)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发挥政府主导力

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属于典型的“政府依赖型”工作,因此政府需加强对垃圾分类宣教工作的重视,充分发挥主导力。首先,要推动宣传教育工作的立法进程,让包括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在内的环境教育以立法的形式推进。2014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其中对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用语都是“应当”,并无强制性要求,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政府部门生态环境法制宣传职责和管理、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只有部分省市制定了环境教育条例。而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出台了环境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环境教育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990 年,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国家环境教育法1990》,该法例内容详细具体,便于操作,确保了美国环境教育项目顺利推进。日本于2003 年颁布了《有关增进环保意愿以及推进环保教育的法律》,使全国上下包括学校、地区、工厂、家庭等都根据该法律开展了环保意识教育和知识学习活动。因此,为使中国环境教育事业全面有序发展,需大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教育法律制度,完善相关监督保障机制,实现环境教育法治化。其次,科学制定宣传教育政策。当前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的另一个原因是缺乏科学的宣教政策,未能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宣教责权,未能设计可行的实施落地机制,为此,要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政策研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主管机构、教育对象、内容、方式等。在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中将垃圾分类回收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尤其在文明城市创建中体现垃圾分类回收指标的分量,激发地方政府的内生动力。最后,政府需在资金、人才等资源协调上给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教育》 网址: http://www.zgdljyzz.cn/qikandaodu/2021/0507/1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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